◼️|頂贏法拍|磊園大樓|台北市中⼭區⺠權東路⼀段72號1樓|店住|屋齡45年|樓⾼11層|
拍賣標示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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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地院【111辰107914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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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中山區 民權東路一段72號1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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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次 |七拍|現況點交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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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賣日期 112/9/19 9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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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賣底價 22389 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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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證金 4478 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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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坪數 212.16 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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坪單價 105.53 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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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份地坪 21.97 坪
總坪數 212.16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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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建坪 203.59 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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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建坪 8.56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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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設坪 0 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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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建坪 0 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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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資訊如有誤植,以司法院拍賣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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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筆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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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拍賣原因|分割共有物 (變價)|
1. 本件拍賣標的曾租與他人經營餐廳營業使用,惟現已無再出租與他人,建物空置無人使用,屋内堆放桌椅及雜物;另依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111年10月25日北市警中分刑字第1113073516號函覆,該建物惟置物人及其家屬使用。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商業區(原商三)。
2. 屋内曾有部分漏水之情形,但已修繕。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、輻射屋、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,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1年10月13日北市消調字第1113040752號函覆,於96年7月10日曾發生因電線短路之火警紀錄,該案火災末造成上揭地址人員傷亡;經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網站所公告,所有己發現的放射性污染建築物(通稱輻射屋)均為民國71年至73年建造之建物,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在71年11月至75年1月間,本件建築物完成日期為67年1月19日非屬前揭公告區間 ;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111年10月25日北市警中分刑字第1113073512號函覆,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;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1年10月17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16184153號函覆,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。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,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。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,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,請應買人自行查明,不得於拍定後主張。
3. 本件係拍賣共有物全部持分,拍定後依現況點交,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;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,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;如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,以抽籤定之。(民法第824條第7項、最高法院98年度第6次民事庭會議(二)決議要旨參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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